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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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冷静期的条例已经颁布了,但是也还有很多小伙伴没有仔细的看过,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一、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1、离婚冷静期规定
(1)离婚过程: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2)同时在场:当满了冷静期的时间之后,需要双方同时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若是一方未到场则视为撤回申请。
(3)30天的算法:冷静期的时间是工作日,并不算上节假日的,遇上节假日顺延。
2、一方不想离婚就不能离
(1)若是两人在提出离婚申请的30天内,夫妻中有人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那么两人就不能离婚了。
(2)所以在为期30天的冷静期里,若是有一方不配合离婚,那么就无法离婚,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么好好过日子。
3、离婚需要去两次民政局
(1)从2021年开始, 离婚需要两人去 民政局两次,一次申请 离婚 ,一次共同领取 离婚 证。
(2)申请 离婚 之日起30天后,可以领取 离婚 证。逾 期或者是 不一起去领取的,视为撤回 离婚 申请。
二、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
1、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适用于协议离婚,不受诉讼离婚的限制。
2、因此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和平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的全部内容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后也对民法典给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