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处上班时间自愿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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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处的上班时间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关于自愿离婚的夫妻在离婚时候都需要带上什么证件。
一、离婚登记处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具体时间看各省市具体安排。
1.首先我们要清楚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的,意思就是说离婚还是需要夫妻之间去一次之前结婚的民政局。
2.而且离婚登记处很多地方都没有特别专门的设置出来,结婚与离婚的窗口很多地方,特别是比较小地方的都是一个窗口,工作人员也都是一样的,同时可以办理结婚与离婚登记手续的。
3.所以在上班时间上肯定是同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放假上班时间,但是因为各地区特殊情况,各省市有资格修改合理安排民政局的上下班时间,所以一定要看自己当地的上下班时间才是最准确的哟。
二、自愿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1.基本证件
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三份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书很多情况实在民政局当场签订的)
2.离婚流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总结:
离婚登记处具体上班时间是多久以及自愿离婚需要带的证件上面内容已经为大家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