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降魔篇》票房分账不明华谊比高因钱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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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降魔篇》票房突破十亿
中广网北京2月2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只导不演的周星驰,用一部无处不带有他鲜明个性的《西游降魔篇》,展示了他内心世界的爱与哀愁。《西游降魔篇》不断飙升的票房,今天也以过10亿的完美战绩,给予了影片投资方最好的回报。
不过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如今,为了这10亿元的票房收入,原本"牵手共走降魔路"的影片投资方与发行方,却因为"剪不断、理还乱"的分账问题,各执一词。由此一场"西游路上"的票房分割战,在《西游降魔篇》投资方——比高集团,与发行方——华谊兄弟公司之间展开。
下手争夺这10亿元,先发制人的是影片的发行方——华谊兄弟公司。昨天,华谊兄弟公司发布公告说:截至2月24日24时,《西游降魔篇》票房成绩约为9.9亿元,华谊兄弟就该影片票房分账收入,应获得的税前利润,大约为1.96亿元。
华谊兄弟的"分账"成绩已公布,《西游降魔篇》的投资方——比高集团就着急了,马上跟进,在昨天晚上也发布了一份"分账公告"。比高集团认为:影片投资方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而华谊兄弟在公告中称的:"其他投资方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是不合理的。
很显然,华谊兄弟与比高集团,在对《西游降魔篇》影片票房分成的说法上,是存在冲突的。那么,到底谁的说法比较合理呢?接近华谊兄弟的一位业内人士说:其实,两边的说法都是对的,互发公告是为了告知股民,提振预期,双方没有闹翻。
业内人士:其实每个人的说法都是对的,这两个人身份不一样,华谊是内地的处理方同时还是发行方,这个钱是不一样的,跟文化中国肯定不一样,文化中国是纯处理方。所有的票房回来之后,华谊是要先扣除宣发费的,这也是华谊的收益。从这个角度预测,大家算的结果不一样,有可能是不是文化中国从发行者的角度来看的。不是吵,是大家各自对各自的股票利益做公告,没有相互怎么样怎么样。
按照文化中国传播引述比高的公告,华谊兄弟能获得影片大陆地区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外,还可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的净收益的分成。
对此,经济之声记者张奥也算了笔账,按照院线与发行方的分账比例,发行方可以拿到45%,华谊兄弟拿到其中12%,约为5400万元。即便华谊兄弟在先期投资以及宣发方面还有分成,但看起来,仍与它在公告中所说的1.9亿元,相差甚远。目前业内普遍怀疑:华谊兄弟与比高集团,双方可能在合同上,就存在分歧。
业内人士:如果正常的合作,比如说我说出什么,或者是我为了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表达一下的,但是这个东西大家彼此都不会去较真。现在真要较起真,说明合同上存在分歧了,因此回款先回到发行公司,它肯定是产生什么顾虑了,所以他们才会反驳这种说法。按理说怎么分帐事先肯定都是已经签好协议说好的,这应该是比较明确的。因为华谊是发行公司,回款先回到他们这儿来,可能是它宣布之后,投资方那边比高和文化传播这边怀疑是单方面的收取他们利润,他们肯定觉得跟之前说好的不一样,所以才会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