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中途停止有何危害什么情况下应该停止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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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疗中途停止的影响
化疗药物是一种治疗肿瘤的药物。化疗药物可杀灭肿瘤细胞。这些药物能作用在肿瘤细胞生长繁殖的不同环节上,抑制或杀死肿瘤细胞。化疗药物治疗是目前治疗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化疗的艺术就在于是否最大程度地发挥了化学药物的效力和减低其所带来的毒性反应,即:“充足用药、及时停止”。
专家提醒对于那些对化疗敏感的肿瘤患者,一旦化疗切勿随随便便就中途停止,否则后果很严重。
对于某些细胞增殖快的肿瘤,如某些高度恶性淋巴瘤、小细胞肺癌、睾丸精原细胞瘤、绒癌等。这些肿瘤生长迅速、对药物也敏感、容易被化疗“彻底摧毁”,其特点是“不退则进”。化疗是其主要治疗手段,开始治疗就要“除恶务尽”,若中途停止、使其卷土重来,往往会诱发肿瘤抗药能力,再难彻底控制。因此,治疗原则应是“不治则以、治则必足”,在体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定要给予足够的巩固化疗、争取痊愈。
二、停止化疗的因素
1、呕吐、腹泻严重应停止化疗
使用化疗药物后,少数病人的消化道反应相当突出,主要的表现就是恶心、呕吐,这也是化疗的早期毒性反应之一。通常医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轻此类的反应,但是也有个别患者消化道反应十分严重,例如一些患者呕吐频繁、进食后呕吐,甚至呕吐胆汁,严重影响进食,并且造成了电解质紊乱的时候应考虑停药。如出现严重的口腔溃疡,使进食吞咽都有困难;或有腹痛、腹泻,倘若腹痛严重,或腹泻超过每日5次以上,甚至出现血性腹泻,都应停药,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2、血象异常或伴有出血症状应停止化疗
每次使用化疗以前患者都应检查血象。白细胞计数不足4.0×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或伴有皮肤出血点和其他出血倾向,如牙龈出血、鼻出血、穿刺点不易止血等,应暂停化疗。当出现这类现象时,应当使用一些升高血象的药物或采取相应的其他措施,待血象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化疗。
3、发热体温超过38.5℃应停止化疗
化疗期间肿瘤患者的发热有多种原因,且不需要特殊处理,一般使用抗肿瘤药物来控制癌症患者发热。但是当患者体温超过38℃且用药没有效果时,应适当推迟化疗。化疗期间体温超过38.5℃,应暂停化疗或提前结束化疗。
许多化疗药物不会直接引起发热,但是某些化疗药物过敏可引起发热,如博来霉素引起的过敏,患者可出现高热、寒颤,甚至休克。化疗药在配置过程中混入杂质,致热源进入血液循环后也会引起发热,因此化疗后高热不退现象应高度警惕
4、出现重要脏器的毒性反应应停止化疗
化疗药物对重要脏器,如心、肝、肺、肝、肾等脏器会有一定损伤。常出现的有心律失常、心包炎、心肌梗死等,患者感到心慌、心悸、气促、心率加快;肺纤维变患者感到呼吸困难、咳嗽、发热;中毒性肝炎、低蛋白血症等;急性肾衰、膀胱炎患者出现尿少、水肿、蛋白尿、血尿素氮或肌酐升高等。当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先停止化疗、对症处理,否则会导致生命危险。
三、化疗如何实施
1、晚期或播散性肿瘤的全身化疗
因对这类肿瘤患者通常缺乏其它有效的治疗方法,常常一开始就采用化学治疗,近期的目的是取得缓解。通常人们将这种化疗称为诱导化疗。如开始采用的化疗方案失败,改用其它方案化疗时,称为解救治疗。
2、辅助化疗
是指局部治疗(手术或放疗)后,针对可能存在的微小转移病灶,防止其复发转移而进行的化疗。例如骨肉瘤、睾丸肿瘤和高危的乳腺癌病人术后辅助化疗可明显改善疗效,提高生存率或无病生存率。
3、新辅助化疗
针对临床上相对较为局限性的肿瘤,但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有一定难度的,可在手术或放射治疗前先使用化疗。其目的是希望化疗后肿瘤缩小,从而减少切除的范围,缩小手术造成的伤残;其次化疗可抑制或消灭可能存在的微小转移,提高患者的生存率。现已证明新辅助化疗对膀胱癌、乳腺癌、喉癌、骨肉瘤及软组织肉瘤、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及头颈部癌可以减小手术范围,或把不能手术切除的肿瘤经化疗后变成可切除的肿瘤。
4、特殊途径化疗
(1)腔内治疗:包括癌性胸腔内、腹腔内及心包腔内积液。经引流的导管注入各种病变的体腔内,从而达到控制恶性体腔积液的目的。
(2)椎管内化疗:白血病及许多实体瘤可以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尤其是脑膜最容易受侵。采用胸椎穿刺鞘内给药,以便脑积液内有较高的药物浓度,达到治疗目的。
(3)动脉插管化疗:如颈外动脉分枝插管治疗头颈癌,肝动脉插管治疗原发性肝癌或肝转移癌。
四、化疗的毒副作用
1、身体衰弱: 患者可出现周身疲乏无力、精神萎靡、出虚汗、嗜睡等。
2、脱发: 脱发的程度与药物的浓度和剂量有关。
3、肠胃道粘膜毒性: 黏膜损害主要表现为消化道症状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食道炎等,约占化疗病人的70%。
4、免疫功能下降: 化疗药物可损害患者的免疫系统,导致免疫功能缺陷或下降。
5、局部反应: 造成静脉炎及局部组织坏死。有些需静脉注射的化疗药物,若漏于皮下或刺破血管,可发生局部炎症,而发生局部组织坏死。
6、骨髓抑制: 白血球减少,严重时血小板、红血球、血色素均降低,出现困倦无力、抵抗力下降、出血和发热等症状。不少化疗药物有较明显的抑制骨髓作用。
7、神经毒性: 损害周围神经,常导致周围神经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出现指(趾)端麻木,跟腱反射减退或消失,感觉异常,肌肉疼痛或无力,甚至出现四肢轻瘫,停药后1-3个月内可逐渐恢复。
8、肾毒性: 有些会损害肾脏,甚至出现肾功能衰竭,要多加注意。
9、肝损害: 易引起肝细胞炎症、坏死等。化疗药物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肝脏损害,如转氨酶升高、黄疽、脂肪肝、肝纤维化,甚至急性肝坏死等。
10、心脏毒性: 心电图出现异常、可表现为无力和活动性呼吸困难等;
11、肺毒性: 发热、气急和干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