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头碱中毒的处理_乌头碱的作用有哪些
188
一、*中毒的处理
*中毒症状以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的为主,其次是消化系统症状。临床主要表现为口舌及四肢麻木,全身紧束感等,通过兴奋迷走神经而降低窦房结的自律性,引起易位起搏点的自律性增高而引起各心律失常,损害心肌。口服纯*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民间常用草乌、川乌等植物来泡制药酒。但在此警醒大家它们都具有足以致命的毒性。
中毒处理
(1)口服或外用含有草乌头或附子的中药或药酒者,应立即停止使用。
(2)早期应即刻催吐、洗胃和导泻。洗胃液可用高锰酸钾及鞣酸溶液。导泻剂可在洗胃后从胃管中注入硫酸钠或硫酸镁。也可用2%盐水高位结肠灌洗,但如果是药酒,一般洗胃就没多大意义了。
(3)大量补液,以促进毒物的排泄。
(4)对心跳缓慢,心律失常者可皮下或肌肉注射阿托品1~2mg,4~6 小时可重复注射,重者可用阿托品0.5~1mg加入葡萄糖溶液中缓慢静注。
(5)对症治疗经阿托品治疗后心律失常仍不能纠正者可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如利多卡因)。出现严重心律失常,如室速、室颤时电击治疗,血压下降者可给予升压药。呼吸抑制、心力衰竭等均可采取相应措施治疗。
二、*的作用
对心脏的作用
*对离体与在体蛙的作用是:心最初使心率减慢(阿托品可阻断之),随即由于高度刺激了心肌,突然心率加快,心收缩力加强,很快出现心律紊乱,心收缩力减弱,心脏收缩如桑葚状,最终心跳停止。以10mg/L的*灌流液作用豚鼠心肌15min后,其异常动作电位开始出现,25min达高峰,可维持100min。尤其是对心肌细胞动作电位周期T值影响显著,药后25min,T值减到加药前周期平均值的1/5。1.0mg/L 灌流,50%复极化动作电位时限(APD50)及总动作电位时限(APD100)显著减小。当加入0.5g/L的肌苷液30min后,其T值、APD50及APD100均有明显恢复。对其治疗量,可使心率减慢、脉搏柔软而弱、血压微降(兴奋迷走中枢);中毒量可使犬出现心动过速,室性纤维颤动、扑动等心律失常。
免疫抑制作用
*对免疫器官的影响和体液免疫均呈免疫抑制作用。它能对T细胞及其亚群产生抑制作用,从而影响B细胞功能。其最佳免疫抑制作用期为用药后一周左右。
局麻作用
*能刺激局部皮肤粘膜的感觉神经末稍,先兴奋产生瘙痒与灼热之感,继以麻醉、丧失知觉。*对神经肌肉接头活动和神经干复合电位首先是阻遏兴奋神经末稍的传导,高浓度下也可使神经干完全丧失兴奋和传导冲动的能力。
其它作用
1.具有镇痛作用,临床上用于缓解癌痛,尤其适用于消化系统癌痛;外用时能麻痹周围神经末梢,产生局部麻醉和镇痛作用;有消炎、发汗作用。
2.生化研究。
三、*中毒的原因
煎煮时间太短
乌头类入煎剂,一般要求久煎,即煎煮1小时以上,可减低其毒性。乌头类药物含有毒性大的双酯型生物碱,*化学性质小稳定,经加热、水煮后,易水解成毒性较小的单酯型乌头原碱,乌头原碱的毒性只有*的1/200~1/500。由于病者忘记医嘱,或中药调剂人员交代不清,或病者煎药嫌麻烦等,以至煎煮此类药物时间太短,服后出现中毒。
用药过量
《中国药典》规定川乌、草乌常用量是1~3g,附子3~10g,最大可用30g,而某些高等院校中药学教材上记载的川乌、草乌用量比《中国药典》大1~3倍,开方医生或使用者超量,出现中毒。
配伍不当
川乌、草乌、附子药学成分相似,如川乌、草乌、附子同用,易中毒。用药时间过长。长期服用含乌头类的中药汤剂和中成药,易蓄积中毒。
药物炮制不当
乌头类禁生用,生用多指外用。因而要求正确炮制,如炮制未达到合格要求,易引起中毒反应。
服药时间不当
药物动力学研究表明,等量的乌头类药品在不同时间服用,测其*的在体内的血液浓度有显著差异,上午高于下午,中午最高,晚上则最低。故服用乌头类的中药,下午、晚上较为安全,中午服用则增加其中毒机率。
四、*药物简介
药物简介
*类药物有川乌、草乌、附子、雪上一枝蒿等。川乌、草乌、附子是中医临床常用中药,性味辛、甘,大热有毒,川乌、草乌可温中散寒、祛风止痛,附子能回阳救逆,补火助阳。临床用之恰当,可起沉疴,救危逆。因其毒性大,用之不慎,中毒者亦屡见不鲜。
毒性
乌头类药物均含乌头类生物碱,对心脏毒性大。其中以雪上一枝蒿毒性最剧烈,口服150ml即可中毒,是川乌、草乌毒性的几十倍。草乌的毒性大于川乌,附子为川乌的子根加工品,其毒性小于川乌。附子药用有三种规格,盐附子毒性大于蒸制过的黑附片、白附片。
*对中枢神经有强烈兴奋作用。直接作用于心肌,先兴奋,后抑制,用量过大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
中毒表现为唇、舌、颜面、四肢麻木及流涎、呕吐、烦躁、心慌、心率减慢或心动过速、肤冷、血压下降、早期瞳孔缩小/后放大、肌肉强直、呼吸痉挛、窒息而危及生命。